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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,红泥崖村以互助养老引领孝善风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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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,红泥崖村以互助养老引领孝善风尚

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,红泥崖村以互助养老引领孝善风尚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(yuè)22日讯 5月22日,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招生录取(lùqǔ)政策新闻发布会,泰安市委(tàiānshìwěi)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,市教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二级巡视员鞠允平通报了(le)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政策。 第一(dìyī)部分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思想为指导,深入(shēnrù)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(hé)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(zhuóyǎn)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(zhōngděngzhíyè)教育协调发展(fāzhǎn),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,有序增加优质高中学位资源,推进职普融通。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,继续实行一考多取,引导学校深入发展素质教育,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,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。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实施“阳光(yángguāng)招生”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。 2025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(zhāoshēng)54000人,其中普通高中37910人(不(bù)含西藏生计划)、职业(zhíyè)学校1609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,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,并在“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(guǎnlǐ)平台(píngtái)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公布。 1.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、指标生、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、综合高中招生构成。各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、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单列;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(de)5%左右;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(不含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等)的60%;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。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(xuéxiào)毕业生人数(rénshù)分配到(dào)相关(xiāngguān)初中学校。 艺体(yìtǐ)特长生各专业(专项)计划另行下达(xiàdá)。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(xuéxiào)名单的(de)(de)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19〕7号)和《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周期(2023—2026)体教融合共建市级运动队的通知》(泰体字〔2025〕16号)等精神,泰安一中等9所(suǒ)学校,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,招生计划(附件3)含在(zài)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。 2.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(yóu)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(yuànxiào)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、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)构成。 三、招生(zhāoshēng)范围与报考要求 1.参加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(含民办普通高中)录取的(de)考生为2025年的应届(yīngjiè)初中毕业生,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。 2.按照有关(yǒuguān)规定和行政区划,继续(jìxù)落实“公民(gōngmín)同招(tóngzhāo)”有关规定要求,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(chéngguǒ),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,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,并在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。 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的招生范围(详见(xiángjiàn)附件1、2、3、4)。 3.泰安高新区(gāoxīnqū)、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部署,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(zhìyuàn)填报等工作。 4.在(zài)市内非户籍地(hùjídì)就读(现需回户籍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)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,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,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,但不得(bùdé)报考(bàokǎo)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,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“平台”填报信息(注(zhù):上传户口(hùkǒu)本首页、索引页、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),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(shěnhé)。 5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的(de),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(chūzhōng)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,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 6.泰安一中新(xīn)老校区继续实行(shíxíng)统一招生。新生入校后,新校区安排1557人、青年路校区安排708人,具体(jùtǐ)校区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另行发布。 7.为扩大(kuòdà)市直(shìzhí)高中学位资源,增设泰安英雄山中学泮河(pànhé)校区(原泰安三(sān)中北校)、泰安实验中学汶口校区(原泰安三中南校)、泰安十九中范镇校区(原泰安四中),校本部与增设校区实行单独招生、一体化管理、一体化办学。 8.试行综合高中招生,招生范围为泰安(tàiān)主城区应届初中(chūzhōng)毕业生。泰山中学与泰安市(tàiānshì)文化产业中专联办(liánbàn)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山中学,学生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就读;泰安长城(chángchéng)中学与岱岳区职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安长城中学,学生在岱岳区职业中专就读。 9.继续做好航空(hángkōng)实验班招生工作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实验中学、山东省北镇中学、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(miànxiàng)全省招生,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(shàngshù)三所学校参加报名。 1.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为(wèi)参加初中学业(xuéyè)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,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(tiánbào)志愿。 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完成招生统一(tǒngyī)平台(píngtái)录取后,若有剩余计划,可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到校注册入学方式招生。 3.职业(zhíyè)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(tèdiǎn)探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,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(tǐyùjú)审核同意,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,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。 2025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”录取(lùqǔ)方式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为分数表达科目,道德与法治(fǎzhì)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(dìlǐ)为等级表达科目。 (一)划定报名资格线(xiàn)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chéngjì)发布后,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(kǎoshēng)(kǎoshēng)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(jiāfēn)之和(以下简称“分数成绩”),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、民办普通高中、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(xiàn)。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,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。 (二)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(含C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,音乐、美术(měishù)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(kēmù)成绩均为“合格”的考生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(xūdá)B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(zhǐbiāo)生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(kēmù)的成绩(以下简称“等级成绩”)要求(yāoqiú),符合(fúhé)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。 等级成绩要求提出(tíchū)(tíchū)的基本办法:(1)提出某科(mǒukē)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。(2)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(3)对不同(bùtóng)招生类别,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,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,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。 3.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 (1)自主招生(zhāoshēng)。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,须于5月(yuè)30日前(rìqián)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面向社会发布。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(yǒuguān)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(bào)名和测试。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,按照1: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对符合(fúhé)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。 (2)指标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基本要求为3C1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(shàng)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 录取办法:根据指标生(shēng)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(jìnxíng)等级科目(kēmù)成绩比较(bǐjiào)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(kě)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(jiàngdī)(jiàngdī)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 (3)统招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(yāoqiú)为1C2D,高中学校(xuéxiào)在此基础上,再(zài)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 录取(lùqǔ)办法: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符合统招生等级(děngjí)要求的考生,依据(yījù)分数(fēnshù)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(kēmù)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(kě)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(shēngwù)(shēngwù)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如有剩余计划,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 (4)艺体特长生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,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(shìzhí)高中(gāozhōng)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,并取得合格证书;同时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3D以上(yǐshàng)。 录取办法: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考生,首先(shǒuxiān)按分数,分专业专项(或单项)按照计划1:1.5的比例(bǐlì)投档,然后(ránhòu)根据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(dīfēn)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。 4.综合高中录取(lùqǔ)办法 根据考生志愿,对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达到3D以上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(cóng)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其他(qítā)事宜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(zhíxíng)。 5.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(zìzhǔ)招生统一平台录取(lùqǔ),考生在“平台”填报志愿(zhìyuàn),打印志愿信息表,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。招生学校登录“平台”,依据考试成绩(kǎoshìchéngjì)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,确定录取名单,报市教育局审核。各学校均须于5月(yuè)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(fāngshì)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经县市区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(shíshī),并向社会发布。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。 (三)职业学校录取(lùqǔ)办法 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(yuànxiào)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,根据各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,按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(zhìyuàn)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 1.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(shēng)外,设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、统招生和综合高中四个志愿。其中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各(gè)志愿填报1所(suǒ)学校;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(tiáojì);综合高中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。 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设1个(gè)(gè)学校志愿,每所学校可填报(tiánbào)3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(péiyǎng)高职设1个学校志愿,可填报1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和(hé)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设10个平行志愿,每所院校可填报1-2个专业。 继续实行“先出分数、后报志愿(zhìyuàn)”办法,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,分5次在网上填报(tiánbào)志愿。 第一次,填报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(fēnduàn)培养高职志愿。 第二次,填报(tiánbào)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志愿。 第三次,填报普通高中(gāozhōng)统招生志愿、艺体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志愿,填报综合高中志愿。 第四次,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(shèngyú)计划,民办普通高中志愿。 第五次,填报中职(zhōngzhí)学校、技工院校志愿,民办普通高中剩余(shèngyú)计划志愿。 考生(kǎoshēng)登录“平台”,选择“初中后(hòu)高职志愿填报”“普通高中志愿填报”“民办高中志愿填报”“职业中专(技工院校)志愿填报”中的一类,然后选择相应(xiāngyìng)的学校或专业。 1.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(kǎoshēng)填报志愿(zhìyuàn)(zhìyuàn)的组织、宣传和指导工作,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按时、规范填报。同时,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(jìnzhǎn)情况,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,要做好详实(xiángshí)记录、留存相关证据(如考生书面申请、短信、邮件、电话录音等)。 2.为保护广大考生(kǎoshēng)的切身利益,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、公平(gōngpíng),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(zhǐbiāo)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,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。 3.考生志愿(zhìyuàn)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,网上填报(tiánbào)提交(tíjiāo)时(shí)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,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,确保无误,一旦提交不得更改。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 严禁学校组织或要求(yāoqiú)学生在“平台”设置统一密码。 4.考生(kǎoshēng)网上填报志愿后,打印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,交初中学校两份;初中学校要组成(zǔchéng)审核小组(xiǎozǔ),认真(rènzhēn)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,审核无误后,学校校长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。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。 5.志愿填报安排,参见《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》(附件5),以(yǐ)“平台”公布的(de)时间为准。各初中学校要(yào)随时留意查询,及时通知考生,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。 6.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(tiánbào)流程,市教育局将(jiāng)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(lùqǔ)(lùqǔ)分(fēn)7个批次,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、分数成绩、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(yāoqiú)进行,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,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。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,通过“平台”公布录取分数线、录取人数、录取结果等信息。 第一批(dìyīpī),录取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考生。 第二批,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(包括(bāokuò)体育特色项目)。 第三批,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(péiyǎng)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(wǔniánzhì)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考生。 第四批,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。 第五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。录取综合高中考生。 第六批,录取(lùqǔ)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,录取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。 第七批,录取报考中职学校、技工(jìgōng)院校的考生;录取民办高中(gāozhōng)剩余计划。 七、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(xīnshēngbào)到 (一)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发放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“平台”自主(zìzhǔ)打印,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。 (二)新生报到。考生凭录取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kǎoshì)准考证,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(xuéxiào)报到。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,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,为新生报到提供(tígōng)优质、便捷的服务。 (一)烈士(军人除外)子女加10分(fēn)。 (二)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港澳台籍学生、少数民族学生加(jiā)5分。 (三)2015年(nián)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,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(kǎoshēng)加5分。 (四)军人(jūnrén)子女(zǐnǚ)按《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>实施细则》(鲁政联〔2012〕1号)、《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泰军政〔2022〕97号)有关规定,享受降分录取政策。根据(gēnjù)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(xiāofáng)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》(泰教函〔2018〕127号)规定,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(jìxù)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。 (五)根据公安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(jìnyíbù)加强和(hé)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(xīshēng)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18〕27号)精神,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(fēn)录取,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。 享受加分(fēn)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在其语文(yǔwén)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,按最高分项加分(或降分)一次,不(bù)重复累计加分(或降分)。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所在初中毕业(bìyè)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 第二部分 保障措施(cuòshī) (一)加强组织领导(lǐngdǎo)。高中(gāozhōng)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工作,在市政府的领导下,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,统一(tǒngyī)录取办法、统一录取平台、统一录取时间,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。 (二)明确职责(zhízé)(zhízé)分工。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(lùqǔ)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,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,“平台”维护(wéihù)等工作(gōngzuò);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负责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;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;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,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各县市区要(yào)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,明确相关科室职责。 (三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级各学校(xuéxiào)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各项规定。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、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要报教育(jiàoyù)主管部门审批(shěnpī)或备案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(zǔzhī)招生、免试(miǎnshì)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跨区域招生;严禁学校招生后(hòu)违规办理转学;严禁公办学(bànxué)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(jīgòu)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(gèlèi)考试(kǎoshì)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(zhēngqiǎng)生源;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(xuéshēng)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空挂学籍,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,不得强制学生分流。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(zé)任书,做到招生规范、清正廉洁。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,依照(yīzhào)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;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,按照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(jīběn)规范》予以通报处理、追责问(zéwèn)责。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,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。 (四)加大宣传力度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群众关注度高,社会影响力大。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公开(gōngkāi)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资格(zīgé)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办法、录取分数线、录取结果、时间(shíjiān)安排(ānpái)、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,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解疑释惑、凝聚共识(gòngshí)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(wěndìng)的招生工作氛围。 2025年各县市公办(gōngbàn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025年泰安主城区公办(gōngbàn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泰安市(tàiānshì)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色学校 (此计划已包含(bāohán)在艺体特长生计划内) 2025年泰安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(jìhuàbiǎo) 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(gōngzuò)日程表 注:此表所列工作进程系根据(gēnjù)预定计划制定,仅供参考;实际工作安排(ānpái)将在“平台”上提前告知,请及时关注。 2025年高中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 注: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咨询基教科;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招生咨询职业与高等教育科;初中后(hòu)高等职业(gāoděngzhíyè)教育招生咨询招生考试院;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体卫艺教研室。 2025年泰安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(zīxúndiànhuà) 闪电新闻记者 程志(chéngzhì) 泰安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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