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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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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

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

中新网拉萨6月5日电 (记者 江飞波)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日公布《202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(zhuàngkuàng)公报》。监测(jiāncè)表明,全区生态环境质量(zhìliàng)状况总体保持稳定,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(zuìhǎo)的地区之一。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税艳萍(yànpíng)介绍,2024年,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(wèi)99.7%,细(xì)颗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硫(SO₂)、二氧化氮(NO₂)年均浓度(nóngdù)达到一级(yījí)标准;一氧化碳(CO)日(rì)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一级标准;臭氧(O₃)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。 资料图为从拉萨南山(nánshān)远眺布达拉宫及拉萨河风光。江飞波 摄 值得一提的是(zhídéyìtídeshì),2024年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(èrjíbiāozhǔn),优良(yōuliáng)天数比例为99.5%,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(dì)1位(wèi)。日喀则市、山南市、林芝市、昌都市、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,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8名、第12名、第1名、第7名、第84名、第8名。珠穆朗玛峰(zhūmùlǎngmǎfēng)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,达到一级标准。 水环境方面,2024年,西藏(xīzàng)主要江河、湖泊水质整体保持(bǎochí)优良,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。澜沧江、金沙江、雅鲁藏布江、怒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,拉萨河、年楚河、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(chéngzhèn)的河流(héliú)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。 土壤环境方面,2024年,西藏全区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重点风险(fēngxiǎn)监控点位各污染物(wūrǎnwù)浓度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(zhìliàng)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(guǎnkòng)标准(试行)》风险管制值(zhí),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;此外,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,除拉萨市、昌都市外,其他市地各类功能区昼间、夜间达标率均为100%。 公报还介绍,2024年,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相继出台(chūtái)实施。完成营造林106万亩(wànmǔ),修复治理退化(tuìhuà)草原600万亩和沙化土地102万亩。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,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保持优秀。清洁(qīngjié)能源电力装机占(zhàn)比达到96%。纳木错、尼洋河成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。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(jiànshè)迈出坚实步伐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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